记得第一次执行二皇子命令的时候,我完成得并不好。
目标是一个肥头大耳的贵族。当时我为了摸清他的日常作息、行径路线四处打听,甚至花一个星期跟踪他。
那个贵族和所有贵族一样,好面子、自视甚高、挥霍无度,是帝国的蛀虫。
他有一个与他根本不匹配的美丽妻子。那个女人虽年事已高,然风韵犹存。
那是个温柔的女性。
说来也怪,那个令人厌恶的贵族,有着所有贵族都有的陋习,唯独一点与众不同。
他不好女色。
其实他应该是喜欢美人的,他年轻时曾大肆追求过当时的帝国第一美人——一个伯爵的女儿,如今是他的妻子。
这是一场并不匹配的婚姻。
在宴会上,他总是带着他的美丽妻子到处炫耀,就像炫耀一颗珍贵的宝石。
人们说,帝国第一美人何时受过这种屈辱,像物什般被人当作炫耀的资本。
然而,年复一年,春夏秋冬,那位贵族与他的妻子的身影总会出现在各个宴会上。即便“帝国第一美人”早已换了一届又一届,无情的时光在她脸上划下一道道痕迹,终究敌不过美人迟暮。
“看!这是我的妻子。漂亮吧?我的。”丑陋的贵族骄傲地仰起头,向周围人自豪地炫耀。
那个被他用来炫耀的女人幸福地笑着,皱纹在她脸上快乐地游动。
他真是极爱美色啊,守着世间最美一生一世。
自私而贪婪的贵族膨胀着虚荣,霸着心中永不褪色的美人,不肯让给任何人。
我下不去手。
我喜欢他们的爱情,不想肆意破坏。
从小我就是这样,随心所欲、任性妄为,喜欢就拼尽全力保护,讨厌就不加节制伤害。
等到上交任务的时候,向来口齿笨拙的我只重复一句话:“我不想杀他。”
我还未从所有人奉承的少爷身份中出来。
当时是怎样呢?
二皇子,那个喜欢故作高冷的娇气包,那个会别扭地向我撒娇的小弟弟,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冷冷地丢下一句话:“我不要不听话的狗。”
我如坠冰窖。
我……怎么能忘了呢?我现在已经不是公爵之子了,我只是一条屈居人下、摇尾乞怜的丧家犬。
况且我还有个弟弟,我唯一的亲人。
我不能任性。
那天后,我将我所有的良善和感情关进了内心深处。
于是,我成了二皇子手下最凶恶的鬣狗。
想见克里斯托尔并不容易,毕竟他如今是炙手可热的圣子。
让二皇子帮忙打通关系后,我们在教堂的祈祷室见到了这位传说圣洁善良的圣子。
圣子在民间的声望很高,他经常在平民的街道上巡游,为众多平民们送去祝福。每一次都是盛大的轰动。
他也经常去平民的祈祷室唱诵圣词,为他们祈祷。
嗯,是一个亲民的圣子。
这样的行为在贵族间自然是让人不齿的,毕竟贵族们总是高人一等,认为平民低贱肮脏。
但神奇的是,贵族间竟因为克里斯托尔分裂成了两派:亲和派和守旧派。
亲和派与圣子联系紧密,主张在平民中培养人才,允许平民进入学校学习,并给予其在贵族手下做事的权利。
守旧派则是极力反对圣子,认为他自取其辱,并反对亲和派,以与平民混为一谈为耻。
顺带一提,二皇子也是亲和派,连带我也站在了亲和一派。但我弟弟是守旧派——我将爵位让给了他——他觉得不能放圣子到处乱跑,让低贱的平民也妄想觊觎他。
于是我就成了夹心饼干。
不得不说我弟弟真的非常聪明,从小到大不管什么他都一学就会。本来他嫌管理从商太麻烦,一直都把自己的公爵之位当个名头。
直到他遇到了克里斯托尔。
意识到没有一定的力量无法得到克里斯托尔后,我弟弟就开始发奋图强,想要做一个拥有实权的公爵。
他差不多也快做到了,如果不是情敌太多太强的话。
“不知公爵大人和骑士长大人前来有何贵干?”听到动静的克里斯托尔结束祷告,起身向我们问候。
他身着一件白色的修士服,赤裸的脚腕系着一个茉莉花环,铂金发鎏金眼,五官俊美宛如神像。
爱尔的眼睛仿佛黏在了克里斯托尔的脚上,长袍随着克里斯托尔的走动时不时遮掩他的视线。
若隐若现,欲语还休。
啧,真sao。
我目不斜视,淡淡说道:“鄙弟顽劣,对圣子多有冒犯,还请见谅。”
“没事。”克里斯托尔勾起嘴角,温和地说道。
美人一笑,万物失色。
“克里斯……”爱尔痴痴地低喃。
我额上青筋跳了一下。
“鄙弟心有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