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在晟京,他是不可一世的尚书独子,身边的人都瞧不起言斐,觉得小瞎子满身铜臭气;言诚理再有钱也不是士大夫阶层出身,他的儿子怎么都不可能金贵,而戚同甫攀上了温晁礼,戚景思再混账也是贵族世家的孩子。
彼时他们就算在一个书院,也仿佛在两个世界。
可一朝天地巨变——
言斐三元及第,已经是炙手可热的新科状元郎,一朝鲤鱼跃龙门,他跨过了平民阶层唯一一条通往士大夫之路的门槛;可戚景思已经只是一个码头搬麻包的挑夫,他同戚同甫说过,泥鳅自是该烂在泥里,好似一语成谶,他又跌回沛水河畔的淤泥。
他们之间好像自始至终都是两个世界,什么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过。
言斐走了,只要他回到晟京,他们之间隔着的只怕不止是千山万水;戚景思只肖看看面前的林煜便知道,那些家庭的压力,世俗的成见,哪一道槛都不容易跨。
“我知道。”林煜将戚景思不肯接过的茶杯悄悄搁在他跟前,“所以我没说让你请他来啊——”
“每次都让人家跑一趟,这回你也瞧瞧言斐去。”
“小叔叔……”戚景思吃惊地望着林煜。
“他去汀县了,想是忙得很。”林煜温柔地笑笑,“明儿一早我去买几条新鲜的鱼回来熬汤,你上码头告了假便给小言送去。”
“那孩子太瘦了,小小的年纪头回离了父母出门儿,也不懂得照顾自己,这俩月不知道在不知汀县被折腾成了什么样儿。”
戚景思不置可否,但缓缓端起茶盏的那只手却止不住的发抖。
他在码头听人说起过,汀县最近好像出了点事,还说死了不少人。
虽然传闻难免夸张失实,但他的心还是紧了紧。
从他知道言斐走了那一刻起便不断提醒自己,他们之间有多少难以跨越的阻碍和距离,不过就是想跟自己说一句——
算了。
但又在希望燃起的那一刻,终于还是放不下心。
前些天林煜又忙活到半夜不肯睡觉的时候,他去林煜屋里瞧过,无意中在对方的桌上看到一本佛经。
《佛说四十二章经》的第二十二章 经有云——
欲念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
对戚景思而言,有时,爱上一个人便如逆风执炬,时时担忧引火自焚,却终是舍不下黑夜里那一束光。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就重逢了!你们在这一章期待的事情可能会发生在重逢后~
如果比较早关注的小伙伴可能看到过,这本书原来的名字就叫《逆风执炬》。
接下来会不定时双更或者万更,不用养肥!我很勤快!明天起恢复6点更新,加更内容暂时没想好定在什么时间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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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群蚁溃堤 ...
林煜第二天真就一大早去市集买了几条活鱼, 为怕戚景思别扭,还特意去码头帮忙告了假。
戚景思面上别扭着, 也不多说什么,只接过林煜买来的鱼,进厨房从收拾到熬出一盅nai白色的鲫鱼汤,没让人帮过忙。
他拎好食盒出门时,李长已经牵着一匹黑马在屋外等着。
沛县距离汀县的路程说远不远,说近不近, 若是驾马车,总也要天黑后才能到;戚景思前些年跟李长学过骑马,他一人一马便不用麻烦旁人,顺利的话还能在天黑前赶到汀县。
“小叔叔。”他翻身上马, 一手拎着食盒子, 一手拽着马缰, “那我走了。”
“嗯。”林煜微笑着点了点头,“路上小心些, 炖盅我拿棉絮裹好了, 现下天儿也热了, 没这么快凉。”
“我不在家, 你也要按时吃饭、就寝……”戚景思低头看着林煜已经不能再像前些年一样挺直的脊背, “天大的事儿也没有身子要紧,别再老熬着了……”
“我早就说, 你小小年纪就比白胡子郎中还能唠叨。”林煜嘴上嫌弃着,眼角微笑的细纹里却满是慈爱,“你这么啰嗦,小言他不嫌弃吗?”
“小叔叔……”
林煜或许只是随口一句,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戚景思有些难堪地涨红了脸。
“好啦,叔叔都知道了,快走罢——”林煜说着轻轻拍了拍戚景思的膝盖,“天黑了跑马也不安全,别教叔叔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