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荼抵达扬州正值春分时节,迎春花已经落得差不多,但桃花开得正好,偏生他又极爱桃花,不禁驻足看了一会儿。初踏此地,别的不说,江南水乡的气韵倒是充分领略,便是扬州城的正门两旁亦是烟柳如织,桃花泛泛。
要知道扬州城的食宿并不便宜,容荼身上的钱银不多,自入万花谷,他一直单修花间游,将气劲入xue,墨笔夺魂,杀人手法练得防不胜防,因此他有一份不错的糊口职业——刺客。
万花谷乃是众多文人墨客聚集的风流之地,谷中弟子大多温婉谦和,即便不是离经易道,医者仁心,亦是声名赫赫的侠士,刺客之流终是少数。好在万花谷虽重风骨,却不似长歌门那般规矩众多,谷中弟子无论福祸,既选了自己道路,扛着就是。
容荼有一张俊秀面庞,长发并未披散,而是梳成了髻以紫绳固定,一双黑瞳毫无波澜,虽是看似无害的书生打扮,却无人想要靠近。刺客这个职业做得时间一旦长了,无形之中多少都会带着某种气息,好像阳光永远照不到的地带,出现在周遭时平白无故就会冷上三分。
感到气息靠近,容荼当即摸下腰间墨笔,立刻向后方攻去,只听银饰佩环叮咚作响,伴着容荼听不懂的语言,明明是捻诀念咒,韵律感却极强,如同神秘的歌谣一般,本该要被他重创的人,身形突然消失,徒留众多蝴蝶。
容荼用笔杆挡开在他跟前晃的紫蝶,哪知蝴蝶竟在瞬间化作碎屑,而其他未被触碰的蝴蝶,伴着灼灼桃花,在空中跳舞嬉戏,五颜六色,好不美丽,这等奇观自然吸引得踏青众人哗然,容荼不惯成为聚焦人物,可在众目睽睽下,将这些幻化的蝴蝶打碎,岂不更叫人惊奇连连,只得杵在那里,走也不是,动也不是。
容荼虽不曾去过巴蜀,却和那边的人有些交集,要知道刺客这个行当,西域的明教弟子与巴蜀的唐门弟子最多。偏偏这两个地方的人,不管是武功路数还是规矩都不按常理来,他既理解不来,便不好奇,不招惹。他虽没和五毒弟子直接合作过,却有幸见过他们诡秘异常的功法,豢养毒虫,以笛音驱使,蛊术致幻,折磨得猎物生不如死,从此容荼对五毒弟子敬而远之。
容荼在人群聚过来之前,压低声音缓缓说道:“方才我出于防卫本能,对阁下并无恶意。”
“我也没有恶意,见你只盯着花看未免太单调,就想添点儿装饰。”虫笛响起,紫蝶应声而散,凭空出现个人来,吓得人群退散开好些,却是一个苗族青年,蜡染布加以Jing致银饰衬托,衬得他飘逸多姿,都说苗女漂亮,男人也不遑多让,别样的风情,实在叫人移不开眼。
那些明教弟子,棕发浅瞳,何等漂亮,还有唐门弟子,清一色的唇红齿白,所以美色这东西,迷不了容荼的心。这些年虽有不少巴蜀中人与中原人士有商业往来,但心里仍有忌惮,见这个苗人能驱使蝴蝶,恐惧大于好奇,纷纷散开了去,只留两人。
苗族青年的官话相当不错,虽还带着少许口音,但瑕不掩瑜。“我想买些监本印文,珍宝商说他没有,得找你们中原弟子问,我看了一圈,闲晃着的就你一个,便来找你做生意啦。”
容荼一点也不意外,确实是巴蜀人士的作风,随心随性,他常常觉得,巴蜀之地的人心里恐怕只分两种人,看得顺眼的人,以及看不顺眼的人。显然容荼算是还算顺眼的人,否则方才动手,他怎么都要吃亏。
容荼并非奢靡之人,对他而言钱财够用即可,所以从不滥杀,这一路上他的墨笔夺魂甚少,抄书写字颇多,倒真积攒了不少监本印文。
“二十两银。”
谈好价钱,苗族青年将容荼所有的监本印文逐一点过,确认好数量之后,全部收了起来。“我寄居在扬州城郊的一所民舍,银子都在那里,你是随我一道去取,还是在这儿等我?”容荼自然是要跟过去的,钱货两讫亦是刺客的准则。容荼很喜欢巴蜀人的笑容,淳朴干净,比扬州的阳光还要夺目,没有谁不喜欢光,即使双手染血,身处地狱,他亦是如此。
苗族青年的下榻处是个独立的小院,就在屋主的西南侧,各不妨碍,倒是不错,只见苗族青年从床榻上将一个沉甸甸的包裹放在桌上,发出巨大声响,木桌险些支撑不住,如此分量容荼心里自然有数,所以行囊打开后金灿灿的刺眼光芒,他毫不意外。
青年将大碇大碇的金子摆出来,去找包袱最底下的碎银,他一边尽心尽力的露财,一边问道:“你身手不错,要不要来个见财起意?”
容荼颇为无语。“二十两银。”
苗疆人不似中原人包裹严实,他们的服装对于许多人来说,根本是坦胸露ru,有伤风化,容荼再不愿意,也能瞧见弯身寻钱的青年,胸膛上的两点红缨,暴露在空气中的长腿,白皙的皮肤在灵蛇银饰的缠绕下,散发着诱人的光泽。他突然停了手里动作,颇为苦恼的说道:“不喜欢财啊,那你见色起个意,怎么样?”
容荼算是明白了,搞半天,这位天降的金主竟是在捉弄他,于是再次强调。“二十两银。”青年笑了笑,不再与他纠缠,将碎银掷给了容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