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马群耀是意料之外的事情。
他确实是去找金主的,但是本来的金主却不是他。
为了赚钱他找了很多工作,后来凭借着这张脸吃了网红这口饭,但是还是不够,治疗的费用像是一个无底洞,他需要能来钱的更快的工作。
金主是同行朋友介绍的,给的资料和照片他都没看,也懒得看,就知道是个暴发户,没结婚,买他第一次,出价一万。
林祎凯没觉得这种金钱交易有多不堪,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事情,又没插足人家婚姻。
比起自己,老师的病更重要。
他按照要求到了酒吧。
没记错的话,他那个时候刚下晚课,还穿着校服的白衬衫和长裤,和酒吧里靡乱昏暗的氛围格格不入。
他给金主发了信息,然后就乖乖坐在吧台等着,他心里是害怕的,他知道的,所以点了杯酒慢慢抿着,酒壮怂人胆嘛。
那个时候还是单纯,不知道酒吧里多少人盯着自己蠢蠢欲动,等了一会儿,金主还没到,却被其他男人粘过来。
他记得当时自己应该都是用一句话搪塞的,“抱歉,我在等人。”
手机消息终于来了,那位却说今天有事,算了。
莫名其妙的松了一口气,有一种能推一会儿就一会儿的侥幸。
起身要走的时候,又被人缠上。
“抱歉,我等的人没到,所以要走了。”
一听他独身一人,来人的手脚开始不规矩,酒吧里吵吵嚷嚷,自然没人会注意到这里。
林祎凯其实不害怕,他有把握安全脱身,但是还是很厌恶这种场合。
“喂,他在等我。”
马群耀就跟那小说里从天而降的男主一样,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老戏码。
他记得他说了谢谢,然后要走,却被马群耀一把拽着压到墙上。
男人衬衫敞着怀,胸肌和腹肌一览无遗,裤子就松松垮垮卡在腰上,好像刚洗过脸,shi了的头发背到脑后,高挺的鼻梁,略微厚实的嘴唇,看上去漫不经心的眼神其实暗藏着压迫,浑身散发着野性。
林祎凯承认,陌生帅哥的这张脸确实能杀人。
“你不是在等我吗?我现在来了,跟我走吧。”马群耀手指轻轻划过他的脸颊然后一圈圈卷着着他的头发,略微下垂的狗狗眼就这么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眼睛里面黑白分明以及赤裸的炽热。
他心里有一种第六感,如果他拒绝的话,男人不会挽留,也不会强迫他。
“好。”下意识地答应了他。
内心涌出一丝叛逆的快感,可以让他在透不过气的压力之下快活的呼吸几口新鲜的空气,不考虑老师的病,不考虑钱,不考虑因为专注工作而一落千丈的成绩,如果第一次做爱,这种东西要有仪式感,他还不如和男人做,最好像片子里拍的那种,被做到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可以不想。
当然,如他所愿,马群耀做的比他想象的还疯狂。
被马群耀包养是他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第二天早晨日上三竿才腰酸背疼的醒来,宾馆房间里早就没有男人的身影,理所当然,一夜情而已。
打开手机,朋友发短信过来问金主怎么联系不上自己,说是约到下周末,林祎凯觉得好笑,回他:不用了,昨晚第一次给帅哥了。
过了一天,刚下课,陌生电话就打了过来。
“林祎凯先生是吗,如果方面的话可以见个面吗,我们老总有一份工作找你……”
他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还会心甘情愿被人包养,总结来一句话就是,怪只怪他给的实在太多。
他小心翼翼地来到约定的酒店,刷卡进屋,浴室传来画画的水声,他其实很害怕,坐立不安,扣着手指,浴室的水声停止的那一刻,他知道对自己的审判就要来了。
男人骨节分明的大手强硬的把自己的下巴抬起来,看到马群耀脸的一刻,林祎凯呼吸一窒。
“怎么,见到是我不开心吗,小nai猪。”
喜欢马群耀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无论是脸还是身材,可以说是天菜,要不然当初也不会晕了头半推半就地被开了苞。
有钱有颜器大活好,如果有人不喜欢,那这个人一定是神。
世上是不存在神的,所以马群耀的过往的所有情人都多多少少是喜欢马群耀的。
可是好歹聪明点的人就知道,喜欢上马群耀,失恋只是早晚的事情。区别可能在于,被男人抛弃或者主动离开男人。
但是,爱情容易让人变成白痴。
总有一些人会想尽办法让马群耀留下来,比如试图怀一个孩子。
下雨天,他结束摄影工作,马群耀来接他,他被按在车里抽插,外面大着肚子
女人撑着伞拍打着车玻璃,马群耀把被惊吓的脸色苍白林祎凯用毯子裹住捂进怀里,面不改色地打了电话,无论外面女人哭喊声多大都无动于衷,保镖很快赶到把人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