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视线愈发焦灼:“不知道——你肯不肯给我这个机会?”
“抱歉,”陆允初强忍着恶寒,“我没有那方面打算。”
“我没想过你能立即答应,”林以哲完全没有被打击到的样子,“总是要有个互相了解的过程,我们可以先做普通朋友。”
陆允初嗤笑:“你的目的已经不纯粹了,会怎样和我做普通朋友呢?”
“所以我才希望能够再跟你见面。”
“林总,有缘自会相见。”这话的实际含义是,我根本不想看见你。他只希望这个公子哥能聪明一回。
“好,”林以哲竟然又笑了,“我会非常期待和你的缘分。”
陆允初对着他的背影撇了撇嘴,不知道该佩服他的脸皮厚度还是智障程度。
-
因为这个意外的插曲,开车回去的路上,陆允初心里憋闷。别说他现在一个人过得滋润,压根没有谈恋爱的心思,即使想找个伴,也不可能是这种言谈举止都招嫌的人。
车开到一个街心公园的路口时赶上红灯,停在最右侧的车道。八月末的夜晚有些凉风,开着车窗就没必要开空调。他从降下的窗向外瞥了一眼,发现树丛下闪过一团白白的不明物。
绿灯亮了,陆允初却没有马上将车开出去,后面的车不停按喇叭。他仍然在意刚才看到的东西,连忙把车拐到小路上,停好之后返回树丛周围寻找。
风停了,漆暗的树影没有一丝动静。
怎么不见了……
他的视力一向好,如果没看错,那应该是个活物,还是带毛的。
陆允初沿着公园外围的灌木丛来回走了几趟,最后一次快走回自己停车的地方时,脚下传来细细的一声呜咽。他立刻低下头去。
竟然是一只不大的白色贵宾犬。
小狗昂着头,瞪圆了两只黑眼珠子,与他对视两秒之后,原本完全探出的身子,又往树丛里缩了缩。
是害怕吗?陆允初蹲下来,与它面对面,没有任何动作。不一会儿,狗可能没有察觉出危险,自己又钻了出来。
这绝对不是流浪狗,身上的毛被打理得很干净,脖子上还戴着项圈。可是这附近除了一个街心花园,就是写字楼和酒店;离最近的居民区就是他住的蓝湾,也隔了两条街远,家犬走失的可能性比较小。
有可能是被遗弃了吗?
陆允初很小的时候养过一只狗,是自己用零花钱偷偷买回去的。陆长铭发现后大为震怒,因为他讨厌一切带毛的动物。吴澜帮着说了几句好话,小狗才勉强被留在家里。
然而有一天他放学回家后,发现他的狗还是不翼而飞了。陆长铭毫不在意地告诉他,一个朋友的孩子想养宠物,就把那只狗送给了对方。
那是他上小学后唯一一次哭,哭了很久,至今想起无缘为伴的小生命,仍然难以释怀。
他养过的是吉娃娃,犬种不一样,大小却差不多,所以发现这只无家可归的小狗时,陆允初顿生几分亲切。
他仍然没有动作,等到小狗放松警惕,更靠近他一些时,才试着伸出了手。卷毛,身体热乎乎的,摸上去很舒服。
“你家在哪里呢?”如果住在附近,也许能找到回家的路。
可它只是茫然地看看四周,发出一声可怜兮兮的呜咽。
“你也不知道这是哪里吗?”
它的喉咙乌鲁乌鲁地叫着,听上去像表示同意。
既然是家犬,把它留在外面恐怕很难生存下去,陆允初又摸了摸它的后背,轻声问道:“先带你回我家好吗?”
小狗缩了下脖子,陆允初以为它不愿意,但紧接着它便在他的脚边低伏下身体,做出乖顺的姿态。
陆允初小心翼翼地把它抱在怀里。还好不怕人。
回家以后,他又仔细检视了一遍小狗的周身,不像有外伤或疾病的样子,具体要等白天去宠物医院检查过后才知道。项圈后面有几个英文字母,他看出那是小狗的名字,叫萨宾娜。
陆允初愈发肯定这是只受到过悉心照料的生命,不知何种原因与主人分离。他立刻拍了几张照片,先发在微博,艾特了本地一些宠物相关的博主,后来又在本地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询问有无人遗失小狗。
从电脑网页上退出来,他看了眼手机,白姗给他发了好几条信息。
【对不起,我没想到他对你有那种意思】
【你如果没兴趣不用理他】
……
“他”指的是谁显而易见。
白姗知道他的取向,但没有告诉过任何人,这点陆允初无比肯定。想必她也是今天晚上才看出林以哲那些秘而不露的心思。
陆允初不怪白姗,她是想帮自己多发展些人脉才会答应对方的邀约。
于是他回复:【你不用在意,我心里有数。】
好在林以哲还没给他发*扰信息,当务之急是帮贵宾找主人。
微博和帖子发出去以后,很快便陆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