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微微清了清嗓子,我说:“一般,今天弹得真的不太好。”
汐凰“切”了一声。
“得了吧,你是处女座,完美型的,说不太好的时候都挺好的。”她见我不答话,这才稍稍认真些,“真的不好?有那么不好?”
“嗯。”我将书包向上提了一提,“特别不好。”
“你怎么了啊?不是一向都发挥很稳定的么?怎么会特别不好呢?你想什么了啊?”
这一个问题将我问住了。是了,我想什么了?我在努力忘了他的过程里一不小心把曾经给他弹过的曲子开头也忘记了;我坐到琴前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金碧辉煌的Duke’s Hall和那一夜坐在里面的那个人;我手指在黑白琴键上胡乱跳跃的时候,眼睛却还在瞄着观众席,心里还在指望着,他会在某一个角落突然出现,会给我一个惊喜,会在我结束的时候狠狠鼓掌,然后向我比一个剪刀手。
我怎么可以这么幼稚?我怎么可以这样自己骗自己?
许是我静默的时间太长,汐凰像是猜到了什么一般,小心翼翼地问:
“小满,你不会,还没有忘记他吧?”
我低头,边走路边去踢路上的石子。英国的小镇特别宁静,Eastbourne靠海,七月初,海风徐徐吹来,我迎着风走,被自己的头发迷了眼睛。
过了半晌,我才说道:“我尽力了,真的。”顿了顿,我又嘲笑自己一句,“汐凰,我真的太没出息了。”
田小姑娘的语调提了一提。
“这怎么是没出息呢!这说明你是个专一的好姑娘,”她换了个调子,用她清澈调皮的语气安慰我说,“别着急嫁,他不要你我来娶你。”
汐凰的玩笑并没有把我逗笑,但是为了让她不那么担心,我努力地笑了两声。
田小姑娘悻悻地说:“小满,你现在笑得比哭还难听。”
……
我不想哭,我为什么要哭?
这不过是一次小小的比赛,失败了我还可以有下一次机会。同理,他不过是我人生中的一个过客,不过是一场短暂得只有五个月的恋爱经历,走过去了,我还可以再来,我还能再遇到一个人,再喜欢上一个人,再爱上一个不会随意地就离开我的人。没有人规定我非要在他这一棵树上吊死,我还是会有新的生活。
到那时候,我回过头来看现在的我,看这个在英国的一个海边小镇,为了一场小比赛和一个不值得再想的男人而伤心不已的我,一定会哈哈大笑,然后转头就将这曾经的一切忘个干净。
洒脱一点,我劝自己。
回lun敦的火车到晚上才有,这一趟线路要三个多小时。我无处可去,在小镇上闲逛,溜达到海边,听层层叠叠的浪花拍打在沙滩上,细密的小沙子随着波涛来回飘荡。
我赤脚踩在沙子上,一个脚印现出来。来了一个浪再看,一切都归于零。
那天在回程的火车上,我再也支撑不住,迷迷糊糊地想睡,不由自主地往旁边靠,却扑了个空。一个激灵,我这才醒悟过来,这趟车上只有我自己,我不能睡。
就这样,我强撑着自己的眼皮,回到了lun敦。
不知怎么的,刚刚在火车上明明困到要一觉不醒,这会儿下了车,夜色茫茫,我反倒Jing神起来。我想到昨晚,同马可喝酒的时候,她说起的一句话:
喝完这一杯,回去睡一觉,然后好好练琴,好好生活,忘记那些让我们伤心的人。
我家楼下就有一个小酒吧,晚上开到十一点钟。我总是路过,却从没有进去过。然而这一天,我想到马可的这句话,觉得她说得特别有道理。我就是需要一点仪式感,在这样的仪式感里,我能彻彻底底的,在自己心里同过去,同他做一个诀别。
我要用这一瓶酒告诉自己,不要再抱有幻想了,他已经要结婚了,他并没有选择你,而是离你而去了。
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气势汹汹地走进了那家酒吧,将书包甩在吧台的高脚凳子上。调酒的小哥带着三分好奇的笑意看我,我瞪着他,像是在瞪着我自己:
“请给我来一瓶Vodka。”
怕自己说得不清楚,我又加了一句:
“要最烈的。”
……
最烈的伏特加很快就上来了,酒保小哥还很好心地递给我一个装了冰块的小杯子。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伏特加,也许是因为上回喝的就是它,印象还不错?或许是我就想用当初想他的时候,一饮而尽的这种酒,来跟自己做一个诀别?
我倒了一杯,浓烈的酒气冲进我的鼻腔里,我忍不住轻咳了一声。
我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杯。每倒一杯,我就想起曾经的的一丝丝回忆,它们在我眼前像幻灯片一般闪过,犹如情景再现。
一张一张叠在一起,最后全摞成一个名字。
石越卿。
从明天开始,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就是一个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