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书上说的那样无穷无尽吗?
——当然!星星是数不完的!这次我游历的路上遇到了一位人类观星家,他说,太过广博的东西从来都不可能向世人展示它的全貌,我们所见的不过是它让我们看到的那一小小部分。所以,就算是神也不可能知道天上有多少星星。
——你胡说!天空之神至高无上,全知全能。星星都长在天空里,神当然知道有多少颗星星啦!
——天空之外还有天空,哦对了,那个人类还说了,那种天空外的天空叫做“宇宙”。
神赐听完后笑得翻滚在云端——哈哈哈哈哈!你怎么这么笨?寿命短暂、目光短浅的低等人类怎么可能知道天外的世界呢?他们骗你的话你还好意思拿来说给我听!
——咳咳,跑题了。反正这石头送你,你既没见过星河,那便送你清梦吧。你晚上把这梦兽晶石放在床边,就能做好梦。
其实这晶石的功效我自己还没试过,只是听传说如此罢了。但那时我想,神赐生下来就什么都有了,未曾经历过任何可以称得上是挫折的事,她做的梦,自然应该是美梦嘛。
——那、那好吧,看在这块石头能让我做好梦,又长得有几分新奇的份上,我就勉强收下你这份礼物啦!你再接再厉。
——喂,神赐,你这是什么态度?等我成功当上万神使徒,就能第一个去神庙挑人类的贡品,到时候,你可别求着我要这要拿……
——谁说万神使徒就一定是你当了?我看那斯特林公子就很有希望啊!
——哦。他的魔法确实修习得不错,尤其是光明系魔法……
——你……你!干嘛不嫉妒!?
——哈?你说什么?
神赐突然气冲冲地撞了我一下就走了——我回去午睡了!再见!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才在酒会上偶然听到神赐的女伴提及,神赐那天回去后就急匆匆取来钻子,自己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在剑上刻下了“玫瑰星流”。
作者有话要说: 神赐:我知道这是一个错误的选择,而我却越走越远
☆、仇人,盟友
我曾见过中央帝国的太后。那是一位神态庄严的老妇人,瞳色是浑浊的金色,凝视的时候带着些许锐利的光;与神赐年轻时那闻名于世的茂密秀发相比,太后的头发未免太稀疏,盘在后脑勺仅有一个拳头大小;最重要的是,她的后背平坦,并无神翼。所以,当时我全然没有将她和神赐联系在一起。
但目光不似少女时清澈如水,是少女长大了;头发从茂盛到稀疏,是岁月不饶人;而没有神翼……或许是因为她为了以凡人的身份嫁入皇家,也受了挖翼之刑。
我没能认出她来。
从前我并不知道她爱我,因而从未给她过任何回应;现在我透过平和之柱感受到了这份爱意,我却无从回应。不仅如此,她等待了一百余年,但真正等到了重逢的时候,我却用Yin险的手段,杀死了她宠爱的孙女克洛伊公主。
“爻君。”阿昙叫我的时候,我才惊觉刚才自己竟忘记她还在这里。
阿昙轻轻地抱住我,有力地说:“一切都过去了。”
我点头,朝她笑了笑。我没有告诉她的是,这一切还在延续,还没有走到尽头。天神一族安排神赐下嫁霍布斯的原因一是拖延人类寻找茕孑的脚步;二是希望神赐在多年后找到以神树之种作为心脏的我并取出被我的灵魂和神力滋养成熟的种子,让避世百年的天神重新出世,主宰奥特兰迪大陆。
看到了前世的真相后,我自然不愿再次为了这个举着光荣和责任的大旗吃人的地方,贡献出我仅此一条、概不退换的生命。可如果是神赐要取我的心脏,我会给她,以偿还我对她的亏欠。诚然,对不起我们的是神族的长老们,但若我那时不一味向往自由,而是能早些走上权力之路,也就不至于被斯特林陷害、然后害得神赐她一个女孩子来承担复兴一个种族的重担。
“阿昙,我想,我付出了这么大代价,至少学到了一条至理。”
“相信我,爻君学到的一定不止一条。”阿昙看着我说,“万神使徒和爻君,毕竟很不一样啊。你想说的是哪一条?”
“在我们受到的教育里,善良、正直、荣誉、爱等等正向的名词都被认为是一个人力量的源泉。但事实上,这些东西恰恰毫无力量,它们像放在屋檐上的花盆那样易碎。守护,或是说追求这些东西是很艰难的,必须拥有强大的力量。所以,一直以来,我们都弄反了。善良本身并不能给我们带来任何好处,它就像是童话里古堡中的公主,管他是恶龙还是骑士,只有最强大的那个才有机会拥有。”
阿昙皱了皱眉,“你告诉我这些是什么意思?”
我用魔法让阿昙闭上眼睛昏睡过去,在她耳边轻声说:
“我爱你。”
天幕刹那间变得漆黑,屹立数千年的万神门轰然倒塌,重霄之城彻底崩裂,不时飞溅的火花与粉碎的建筑物如雨水般,从空中落下来。看到这一幕,我连眉头都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