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堂”、“一脚踢飞埃菲尔铁塔”和“一刀切开老佛爷”。这一次,我真的差点吓出命来。出于自爱,我设置了系统回复:很美,很喜欢,等你回国。其实我从一开始就该这么做了,因为他离家的两周里,我也长出了白发。
就在我的Jing力体力消耗到极限时,谢天谢地,一件天大的好事发生了。他的手机被神灯扒走了。他从酒店打长途过来,向我汇报了这一噩耗。我一边安慰他:“天哪,怎么会这样,叫你当心点你不听!刚好水果机出新的了,你可以换一个嘛!”一边笑出了泪花。他就更沮丧了:“有好多重要的照片,我本想带回国给你看的,现在全没了。”“照片都是可以再拍的嘛,你别难过了,再两天该回来了吧?要吃什么吗?”我说。他没说话,咔嚓一声挂了电话。
没有了鹿男,狮王就更加无法无天了。有时我想,它之所以是个瞎子,是因为,假如它能看得见,老天都不知道它会干出什么事儿来。
白天我在餐桌上打字,它就蹦上来,沉重多毛的虎躯牢牢压住键盘。我推推它,它整个身体像死去了一样,一动不动,尾巴却疯狂地打着圈,转过脸来,那神情像在说:叫你打字!本王叫你打字!工作时我会吃大量葡萄,每回没吃两颗,手伸过去就摸到一团毛,它一屁股蹲在果盘上,居高临下睥睨凡尘。我说:“大爷,小的要吃葡萄!”它打了个哈欠,继续维持这个姿势,地动山摇而它岿然不动。其实我也是挺怕的,因为它看上去好像蹲在屎盆里拉屎。
而且,这只猫,它占有欲很强。从前经过宠物店,我都会悄悄进去撸两把猫毛狗毛再走,现在,为了这条小命我再也不敢了。因为回到家它就会用怨恨的叫声和表情质问我:你身上为什么有别人的气味?说!你去哪儿了?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傍晚,我带狮王出去兜了会风。狮王不大爱走路,喜欢坐在副驾驶位上吹风。我就把车窗摇到一半,到城郊开了一圈。一路上,狮王叼着一只鹿男穿过的棉拖鞋,在蜡黄的余晖下一阵阵打盹,软而长的胡须漂得金黄,一绺一绺在风中瑟瑟地飞。
我边开车边自言自语;“狮王呀,你说,我给你铲屎,给你买猫粮,你老人家怎么就那么偏爱鹿男呢?我知道,你们都是小动物,可我也是猴子变的呀!”它居然听懂了。丢开拖鞋板,爬过来,用大脑门蹭我胳膊。我就把那只手放下来,帮它捋毛。我有点饿了,就问它:“我们去日料馆吃鱼好不好?”狮王威严地咪呜一声,表示赞同。
七点钟,我们在中环找了家日本餐馆吃饭。进门时,店里的伙计拦上来说:“抱歉,不能带宠物进来。”狮王一听,叼着拖鞋的嘴巴就不满地撇了两下。我觉得它好像也快成Jing了。我把狮王送到他眼前,说;“他眼睛坏了,怪可怜的,我得一直看着它。”那个男人怜惜地瞅了一瞅,悄声说;“那你进去吧,老板在吧台上,别给他看见。”
我胸怀肥猫,手提拖鞋板,鬼鬼祟祟闪进店里,挑了个远离吧台的靠窗座,坐了下来。在狮王的监督和帮助下,我仔细浏览了一遍菜单,甄选出三盘不同口味的秋刀鱼、一大盘三文鱼刺身、一碟天妇罗,就着大麦茶吃了起来。狮王游击队长的干活,不时从大衣里伸出爪子,把秋刀鱼一块块拖进去,然后开始咂巴嘴。其间我不止一次让它放低声音,但未果,它从衣领里跳出来,狠狠挠了两下我的头,又飞快地躲回去了。一眨眼功夫,三盘秋刀鱼葬身猫腹。我打开手机,回了两条短信,等重新抓起筷子,食不厌足欲求不满的狮王再次把魔爪伸向了我的刺身。我下意识地推开盘子,嘀咕了一句:“这么多,还吃!”它猛地拔起大脑门,大毛脸在半开的衣领中呈现出一角闪闪发光的v形,大毛脸在半开的衣领中呈现出一角闪闪发光的v形,仿佛半夜里打上它那多褶下巴的一束光。
我咬咬牙,叉起一片生鱼片丢了进去。逗得邻桌两个姑娘咯咯直笑。其中一个走过来问;“你衣服里藏了什么呀?”我拉开拉链,让狮王跑了出来。这家伙是个大色狼,见着姑娘,就把我忘了,义无反顾地扑上去在她胸口踩nai。那个姑娘被挠得喘不过气来,一边别过头问:“一个人带着猫来吃饭么?爱人不在?”我说我还单身呢。她哦了一声,又说:“你一个人照顾猫?”我思考了一会,回答说:“反正铲屎大将军就是我。”她埋头捋猫,不打算走了,狮王也忽视了桌上的鱼。我乘机把生鱼片一扫而光,紧跟着抹了抹嘴巴问:“咦,你是广播台工作的么?声音很熟。”她字正腔圆地说道:“在一家广播台上夜班。还做配音。你知道,公共安全、广告之类的。”
她就是atm机女孩。
临走前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
作者有话要说:
☆、15
鹿男第一眼见到乔悦时,露出了几近惊怖的警惕。他几乎是指着乔悦问我,这人是谁。他的反应使我感到不堪与尴尬。乔悦对他的无礼没有在意,往我肩上捶了一下,笑着说:“喂,谈朋友了都不帮你兄弟说?”
回到家,鹿男就直截了当地声明:不准把她带进来。听罢我耸耸肩,表示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