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为很“酷”的一类词,因而兴致勃勃地提出要求:“带我去买醉吧!”我拒绝了,并习惯性地纠正他:“应该说:带我去酒吧,而不是带我去买醉。”
他心有戚戚地望着我,眼神招人可怜,然而这个要求的的确确使我感到为难了。在白蛇传里,蛇喝了雄黄酒,便会兽性大发,像巨鞭一样在水里乱滚。依此类推,鹿男喝了酒,恐怕会变回鹿,更不堪设想的情况是,他会把吧台整个拱翻过去,这样,我就得去警察局喝茶了。接下去的一个礼拜,他老缠着我不放,一双眼睛终日里亮闪闪的,像两盏酒Jing灯。最终我退让了。要知道,在他抓起电玩遥控前,我并不晓得他是个游戏天才,同理,他也可以是个一等一的酗酒高手。
周五晚上,我带他去了城南的一家慢摇酒吧。那儿没有吵闹的电子乐,没有张牙舞爪的人群,气氛融洽,酒水价格也很公道。
出发前,我在电视机前支了张写得满满当当的白板,挥舞着马克笔,为他指点迷津:“进去以后,只能喝生啤、百利酒和果汁饮料,如果有人说你娘——就当是夸赞好了。要是感到头晕目眩、说话不利索,就千万别再喝了。最要紧的是,那里有很多漂亮姑娘,但无论无何,你都得跟着我。”
他则一如既往地将白板上的东西一字不落地抄在一张白纸上,又将白纸折起来放进口袋里,然后放心地拍拍口袋,跟我出门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4.
在酒吧里,我们遇到了“爱写什么写什么”区的同仁们,他们包了个卡座,一边痛饮一边互吐苦水。A4纸最先看见我们,远远地叫了我一声:“这回怎么没带姑娘呀!”
我们走上去,加入他们。鹿男彬彬有礼地冲他们打了声招呼,随即难掩兴奋地大声说道;“我们来买醉!”我的脸立马就绿了。大伙愣了一下,都哄地笑了起来:“你这朋友还真有点儿意思。”
老邹掉头向吧台上叫了一沓龙舌兰,和三瓶啤酒。我把啤酒推到鹿男眼前,自己喝龙舌兰。几杯酒下肚,气氛也就活跃起来了。大家一改往日垂头丧气的衰样,滔滔不绝地谈论着这两天变幻莫测的天气,继而讲到街头女人们的穿着,当a4纸说他的女友花了两千块买了条围巾时,话题又转向了所增无几的薪资。后来,场面渐渐冷下来,大家闷头喝酒,搜肠刮肚地寻找新谈资。就在这时,一个女同事不急不缓地抛出了一张王牌——李三。大家一下子又兴奋起来了,唾沫横飞地抱怨起他令人闻风丧胆的尖刻作风。老邹入行最久,为了博人一笑,难免抖一些黑料出来——当年他如何为难小作者啦,把某个画师扫地出门啦,因为和编辑处不来,把杂志社闹得鸡飞狗跳….
“不过这也是过去了,”他咪了口沙威浓说,“我跟你们说,他还想着东山再起呢。前些天还向从前闹翻的杂志社示好,人家压根不理睬他。也真够可怜。”
“他怎么在咋们这儿呆下来的?”
“你不知道?我们老板可是他的伯乐呢!”
鹿男在一旁傻乎乎地微笑着,插不进话。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a4纸最近都玩什么游戏。A4纸说新出的特工游戏很有劲儿。大家就把李三的事儿抛之脑后,谈论起游戏来了。服务生见我们聊得起劲,过来问还要点什么。我们又叫了两瓶威士忌、四大壶黑啤,和两碟盐水花生、两盘鸡翅。
楼下的乐队奏起音乐,唱了一支很老的歌。歌唱完的时候,鹿男成了中心人物。大伙听说他在这方面很在行,就怂恿他传授经验。起初,他还不习惯被那么多人盯着,脸孔涨得通红,声音轻飘飘的,还犯结巴。老邹抓着鸡腿的手挥了一下,口齿不清地说:“别紧张!小伙子,慢慢讲!”他放松下来,一连串地说着那些术语,声音也变得娓娓动听了。桌边的人一齐托着腮帮子,醉眼迷离地听他说,还有人脱下外套,翻过来,用原子笔在上面做记录。
每次喝酒前,他都要先瞧瞧我,几次下来,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好像我很抠门似的。老邹看在眼里,猛地往桌上拍出把钱,说:“别看他脸色,今天我出钱!”既然话都摆在这儿了,我又能说什么呢?只好勉为其难地点点头说;“那你量力而行吧。”听完此话,鹿男突然就站起来,绕着桌子,摇摇摆摆走了一圈。我以为他喝疯了,低喝一句:“你干什么!坐回去!”他吃惊地问:“你不是让我靓丽地走么?”
凌晨三点,我们走出酒吧,到路边等车。路灯下,他眼眶发红,脸色异常惨白。我问:“你很难受么?可以熬住么?”他紧闭着嘴巴,点了点头。等上了电车,他把头靠在我肩上,已经万分痛苦了。
好歹回了家,他才扑到马桶上大吐特吐,吐完就变回了鹿,倒在地上人事不省。我拎起他的两条腿,像大功告成的杀人犯一般把他拖回窝,又在旁边放了只盆子。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他又吐了几次,吐完又接着睡。我只好搬到沙发上睡。他一吐完,我便起身去清理盆子,整夜都没合眼。
往后的三天里,他一直保持着鹿的形态。到了第四天晚上,他总算又变成了人,但却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