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吩咐了句,“去传一桌晚膳。”
林逸朗咧嘴一乐,脸上一个小酒窝,抓块点心,端起粥就喝。
方灵羽一阵好气,“你不是要用晚膳么,怎么又用粥了!”
“我先垫点,晚膳做也要好久吧,我怕等不及!”
方灵羽阖上眼帘,在心如止水孤芳自赏了17年后,她第一次有了一种挫败感!这,这是招惹了个何方仙人!
☆、朗艳独绝
林逸朗留在了毓曦宫,毓曦宫的宫女侍卫都识得了永琏公主身边来的这位远客,公主殿下也未详说,既是公主的客人,下人们自是恭敬礼遇不敢怠慢。林逸朗几乎一天十二个时辰埋在了书房中,方灵羽索性令人在书房搭了个软榻,林逸朗便寝于此屋,不几日,屋中藏书便被她阅完,她又令人找来了经史子集,野史杂谈,军政典律,农桑纪要。
林逸朗总是不舍得换□上的衣服,她的衣服上上下下都是孟雨晴为她选的,那是,那个世界留给她的纪念,只有衣服着实需要洗了,她才会小心翼翼的脱下,千叮咛万嘱咐的交给宫女,她不习惯大徽王朝繁冗的宫中服饰,只是挑了件简单的白袍作为换洗所需,她也不耐烦那些繁琐的女子发髻,梳理起来要半个时辰,她只选了丝红绸,将长发于肩际微微一束。
即使是这样简单的装束,每当她偶尔从书房中出来,散步在毓曦宫花园,宫女侍卫见到她仿佛似见到天人下凡般,或傻或痴的驻足凝望,此情此景,方灵羽看在眼中,也只能在心中轻叹一声:朗艳独绝,世无其二。
方灵羽还发现,每当夕阳西下,都会在花园中看到一个落寂的身影,一席白袍,负手而立,仰视着天边的落日,若有所思。那一天,方灵羽情不自禁走上前去,那个身影仿佛感觉到她的靠近,缓缓的说道:
“灵羽,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人在忧愁的时候是喜欢看落日的,因为你所思念的人就在天的那一边,在小王子的那个小星球,他只要将板凳转个方向,就能看到一次落日,小王子一天可以看到43次落日,灵羽你说,那该有多好。”方灵羽看着夕阳的余辉洒在那如玉的面庞上,两行晶莹的泪珠被折射得熠熠生辉。
几个月过去了,这个天外之人,还是总能出人意料,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的迥然于世特立独行,方灵羽的视线总是不知不觉中被她吸引,她的行为举止,完全不合礼法,方灵羽便令人拿来本朝礼乐典章,欲与她讲解,“为人处世,岂能不知礼法?他日,你若出了这皇宫,岂不惹世人耻笑?”
林逸朗脸上流露出一丝傲然,墨玉般的双瞳闪过一丝不羁,“此等礼法,也只能束缚世人心性,若用这些束缚于我,不若良驹缚蹄,苍龙束爪,你既知我为天外之人,你岂闻有何种灵兽,能似那寻常家禽,任凡人管教驱使?”如此的傲然绝世,令素以冷冽孤傲闻名的永琏公主也不禁哑然,这种对整个世俗礼教的不屑,她又如何能比?
更奇怪的是,方灵羽发现,这位天外之人不会写字,却能阅读,而且她读书的速度着实令人吃惊,一目十行,且过目不忘,那些书籍从她手中匆匆扫过,便能倒背如流,直到这晚,她步入书房,看到正伏在书案上的林逸朗手执一根小木棍在纸上涂涂抹抹着,方灵羽欺身上前,好奇的打量,纸上是几幅图样,看上去有的似是农具,有的似是装酒的器皿,大多数她都不能识得,旁边还有文字和一堆的符号,那些文字她能识得大概,那些符号就似天书般一点不能识得了,她又好奇的打量林逸朗手中的小木棍。
林逸朗看着方灵羽又好奇又有几分羞涩的目光,心中暗笑,明明是好奇的不行,又放不下公主的矜持开口发问,林逸朗一时间促狭心起,也不理她,自是在纸上涂抹的更欢,这还不够,在小木棍顶头一按,这下,纸上的字变成红色的了,方灵羽两眼一亮,一会儿,又一按,变成绿色了,按来按去,方灵羽的目光在纸上和小木棍之间目不暇接的转来转去,终于按捺不住,伸出芊芊玉手就去拿那只小木棍。
林逸朗一把攥住伸过来的柔荑,站起身来,微低下头,几乎贴上了方灵羽的面颊,在她耳边轻声问道,“怎么,永琏公主既识得礼教,如何做出此等夺他人之所爱的事情?”
方灵羽被她嘲得羞红了脸,欲抽手出来,哪里还抽的出,林逸朗复又坐下,微一用力,把方灵羽拽着坐在了自己膝上,将那小木棍递于她手中,“来,试试,这是我们那里的原子笔。”
“原来你是会写字的?”方灵羽接过小木棍小心翼翼的像握毛笔那般握着。
“我几时说过我不会写字呢,公主殿下?”林逸朗把着方灵羽的纤纤玉指,教她握笔的姿势,“用这个写字,虽不似毛笔写出的那般好看,却是快了许多,也方便些,你看这里,你按一下,就会变个颜色。”
方灵羽依她说的在纸上书写着,开始还很慢,后来越写越快,她欣喜的摆弄着小木棍,“这个不用蘸墨汁的?如此,若是出行在外,却是方便得多。”
林逸朗微微一笑,“你若喜欢,我便做几支给你,嗯,还可以不同颜色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