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做,因为段敏的性格一旦决定了就不会改变。
想了想前一段时间段敏在殿上几次欲言又止,很有可能很早就已有次想法,如果不是母亲骤然离世,说不定这个月初她就已经见不到段敏了。
看到北山定如此难过水佳玲并没有生气,反而握了握北山定的手以示安慰,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男人和女人除了爱情就不会有其他的感情,放在北山定身上,更是有可能会认为和男人及女人走太近都是。
可这个世界上除了爱情,还有很多感情,例如最最常见的亲情,例如友情,友情是个很广泛的词,因为就算你和对方是知己也只是朋友,而仅仅只与对方认识亦可称朋友。
执政五年她见过的人遇到的人多不胜数,也因此有不少好事之徒曾说三道四,她尚且如此,北山定作为真正的一国之主又怎么会例外,段敏离开,她也很伤心,何况亲自请她出山的北山定。
“我知道留不住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但我还是奢望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也有自己喜欢的人,这些事不可以强求的,我早就知道,但我还是自私的希望她能留下了”
“我这一辈子得到了很多也注定会失去很多,自己得不到的难道就不能让她人得到吗?不,我不能这么自私,也不该这么自私,所以我愿意放她离开,让她去过想过的生活”
不知道什么时候北山定已经抱着水佳玲,头埋在水佳玲的肩上,看似说得十分流畅,实则早已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知道把心里的话一股脑全说了出来。
水佳玲不知道怎么安慰北山定,因为段敏离开她也很难过,只能回抱着北山定,紧紧的抱着,希望对方也能感觉到自己的难过。
北山定也确实感应到了,因为水佳玲很少会紧紧的抱着她,一旦这样抱着就代表她心情和不好,段敏住在宫里那段时间和水佳玲聊得很好,段敏离开她应该也很难过吧。
难过的气愤一直到用膳时才有些好转,因为大半个月过去不少州县都已经收到了手抄版的《大平法典》和《赋役全书》并进行了张贴和宣讲,兰州境内的州县更有不少已经进行了第一次反馈。
两人就此事说说开了,刚刚的难过自然也就一点点变小,其中《大平法典》里面的婚姻法和继承法最受百姓争议,分成了两派,但有一派正在断倒戈。
因为北山定现在实行的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是与前朝违背的,以前是只有儿子才能继承财产和其他,但北山定新颁布的是女儿也可继承。
根据新的继承法只有两种继承,一种是嫡长继承,即夫妻双方的第一个孩子无论男女,继承其全部财产和权益,如果不按此方法,那就只能平均继承,即把财产平均分给所有儿女。
如果有因为第一个孩子是女儿但又不想她继承任何一分财产而将其杀死的话,一经举报或发现当即判死刑,对于举报者则赏赐部分赏金,以此杜绝无良父母扼杀女儿。
这样一来有儿子和没儿子的自然就成了两派,可所有人并不能保证他后代代代都有儿子,于其让女婿继承还不如让自家女儿继承,想通的便开始倒戈。
如果这个只是开胃菜的话,那婚姻法就让全国百姓都开了眼界,外加来不及倒戈的继续倒戈,顽抗的则继续顽抗,根据《大平法典》第一条第一款女子和男子一样享有所有权利。
可以读书可以经商也可以当官,甚至可以当兵。而婚姻法的第一条第一款则是一对一,即一个男子只能和一个女子成婚,特别强调一对一,并没有强调性别。
以前男子左拥右抱的历史一去不复返,自然引起很多男子的意见,但却获得全部女子支持,虽然还没进行人口普查,但北山定相信多年战争下来一定是女多男少,这样一来支持的也就比反对多了。
另一条款则是确定了什么是成亲,以前成亲举行个仪式就可以了,现在却要到政府进行登记外加领个叫结婚证的东西,颁布之日起已结婚的,两人必须到官府进行登记和领取证件,有官府统一发放和回收。
关于结婚证北山定和水佳玲讨论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用一张质量比较好的纸做,很简单,百姓来登记就在上面写上他们的生辰八字等基本信息,然后再盖公章就可以了。
至于休书这种东西也同样退出了历史舞台,因为就算写了也没有任何效用,只有合离书才能证明两人脱离婚姻关系,而这合离书也需要两人亲自到官府登记和领取。
除了以上的条款以外,还有一条更受百姓议论,即婚姻法的第七条第一款,该条款规定凡成亲者,娶的一方必须在成亲前三年住在女方家,从事劳作并孝顺女方父母,违者坐牢三年。
第七条第二款如果嫁的一方家里只有嫁者一人没有其他子女,则娶的一方必须在嫁方家将父母侍奉到死方能回本家,只要条件符合则无条件实行该条款,否则坐牢终生。
坐牢和换个地方生活,傻瓜都知道怎么选。这个政策北山定已经酝酿五年,因为她最初的理想就是提高这个世界的女子地位,但根据现在的历史本就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