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伏是没有喜怒的。
或者说他很少因为其他什么人而产生别样的感情。
这是高等血族同有的淡漠,他们草菅人命,可人命对他们来说既然是食物,那么也只能说做是浪费食物。
他其实不太适应这种世界,他还是喜欢很久很久以前,血族横行的时候,满世界都是血族的天下,没有必要伪装,因为血族才是这个世界的统治者,他可以光明正大的走在大街上,不必收起自己的獠牙,也没有必要将血色的瞳孔隐藏起来。
路旁的食物们则毫无自由可言,纷纷顶礼膜拜般渴望也成为吸血鬼,亲吻他的脚背,亲吻他走过的土地。
易伏在无聊的时候想,他圈养的沈漫以前是什么样子呢?
很显然,自从复生后,他圈养的这个调皮的血族已然忘记了很多事情,包括如何选择优良的血奴,还有怎么控制自己的性欲,怎么不被食物牵制,怎么获得自己想要的权利与地位。
统统都忘记了。
——真是可怜。
易伏大约是同情沈漫的,可是沈漫却又因为无知完全不觉得自己可怜,还在努力的与饥渴抗争,并且落於下风。
易先生很可以大方的告诉男人,他如此的渴望欲望的纾解,渴望更多的血ye,其实就是因为心脏的死亡,只要又大量的纯血种鲜血换进他体内,那么那些渴望都会烟消云散的。
可是这样的方法太过繁琐,也不能永久的保持。
最后还有个办法便是直接挖出另一个纯血种的心脏给自己换上,并且还要是自愿才可以。这就很天方夜谭了。
没有了心脏就活不下去了。
易先生还没有蠢到会被男人的血统魅力迷惑的找不到方向,他身为男人唯一的挖心选择,自然也是什么都不会说的。
他光是看着男人渴求自己,就觉得挺有趣了,何必还要给自己找来大麻烦呢?
虽然男人已经虚弱的不得了,连血奴都要人类帮忙去选,连初拥都没有办法做到,可也是他最后的唯一的同伴了,就这么迷迷糊糊的和他相守,也很不错不是吗?
他把沈漫看做同伴,一个听话的同伴,可态度和对待最喜爱的玫瑰没有什么不同,他爱它,给它浇水,给他阳光,哪怕被刺伤也会觉得很可爱,更何况这朵玫瑰还很闹腾,就像成了Jing,会在半夜妖妖娆娆的化身为勾人的妖Jing,骑在他的身上和他打情骂俏。
现在他的玫瑰不满足于打情骂俏了,开始真枪实弹的干。
朝他展示自己的美,展示自己的力量,还有性感。
易先生看在眼里,的确是欣赏的,他感觉自己养的玫瑰真好看,连眼睛都漂亮的像是自己最喜欢的红宝石,透彻又充满奇怪的亮色,适合被放在瓶子里,永久的藏在堆满亮晶晶奇珍异宝的密室。
“唔……好甜……好好吃……易先生……你也想要我吗?”
他的玫瑰说话声音都黏着欲望的芬芳,从他侧颈抬起头来,意犹未尽的用手指擦拭了一下唇角的血色,然后又立即舔进唇里:“你求我,我就给你。”
易先生看出来了,玫瑰在刻意的引起自己对他的兴趣,当然,也有可能是在找存在感。
他想要,那么他会给。
“求你。”易先生淡淡道,说罢,很是认真的瞧着男人,问了个问题,“沈漫,你有没有想过记起以前的事情?”
男人一愣,随即摇头说道:“你觉得我失忆了?”
易先生不说话,他在等沈漫回答自己的问题。
“当然不。”沈漫说,“过去的事情为什么要总想着呢?又回不去,也不能给现在的我带来什么好处,还是说我以前和易先生你认识?我们其实是伴侣,你在生气我记不得你了,所以克制自己对我硬不起来?”
易先生简直是被男人所说的话逗笑了,血族很少能笑的放肆,大都很优雅,优雅中处处都是伪装,他的玫瑰怎么就这么不一样呢?
“你觉得我是你伴侣?”
易先生反问。
沈漫是在瞎编,可是他依旧打定主意要在今天改变这个该死的血族对自己的看法,并且得到一大堆好感度,所以他已经放飞自我,准备运用毕生的幽默调戏到这个和性冷淡没有两样的血族对自己脸红!
男人忽然有点羞耻的样子,垂眸,手指在易先生赤裸的结实的腹肌上画圈,一点点的慢吞吞的说:“难道不是吗?我对谁都没有像对你这般狂热,你是不是和以前的我签订了伴侣契约?想看我笑话?”
易先生想看看玫瑰脑袋里到底装的什么,天马行空。
“如果是呢?”易先生笑问,“你要惩罚我吗?”
男人仰着下巴,高傲的垂下眼帘,睫毛浓密的遮住那艳丽的红,冷声说:“我会挖出你的心脏一口口吃掉,让你明白我不是被你玩弄的东西。”
“那如果不是呢?”
男人这会收起了那盛气凌人的模样,眸色都瞬间软化的不成样子,有种应该可以叫做甜腻的东西藏在深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