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煜看着窗外,风声带着落叶席卷而过,一切都像是废墟,满目疮痍。秋天劫掠过所有人的脸庞,像刀子一样用尖锐的疼痛让人变得更加锐利。
林煜不知道冷硬的到底是风还是自己的心。
黄昏的时候,和着夕阳半沸的光,林煜的心脏总是一阵一阵的闷痛。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得了什么绝症,要不然怎么会像发了疯一样地想念江临。
“江临,我爱你。爱到死。”林煜把额头贴到冰凉的玻璃上,模糊的风声放大,尖锐得就像是江临放肆的大笑。林煜痛恨,却也爱极了江临那样的笑。
“江临,
我去找你好不好。
我一定会去找你,让你知道我有多爱你。”
三个月
林煜裹着厚重的棉衣,将自己包在围巾里,张嘴呵出一团团雾气,雾气飘飘悠悠的散在半空,就像是江临一样人间蒸发。
一年半
知了吵得人头昏脑胀,晃人的日光刺得睁不开眼睛。半眯着眼,视线从睫毛间穿过,那是一只蚂蚁,其实已经这么一动不动得盯着有好一会儿了。天气热的几乎要了命,就算一动不动还是有汗珠从后背上慢慢滑落。侧耳仔细听了又听,还是搞不懂知了到底在哪个树梢趴着制造噪音,就像这么久了依然不知道江临在哪里。
四年
林煜有了点变化,无论天气再如何的冷都不喜欢带帽子。耳朵冻的通红,伸手去摸,偶尔会变得刺痛,就像想江临想得快没了知觉。
有几道鱼尾纹不小心在眼角安了家,微笑的时候尤其明显。四季的风似乎溶进了林煜的身体,林煜的皮肤变得有些粗糙。就像爱着江临,再深的感情都被磨得没了棱角,却嵌进皮肤剔除不能。
四年零二十一天
林煜恍惚得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江临,可是江临变得有些不一样了,林煜都在想是不是自己有了幻觉。
江临生活过得顺遂,父母不再催着结婚,同事也不再暗地里为难,一群朋友偶尔出去疯脱了形。只是不太会照顾自己,前年得了偏头痛。
江临觉得自己好像有那么一段空白的时光,只是在回头再见到林煜的时候,忽然想起来,自己在这个人身上丢了不止一段时光,还有一根红绳。
淡淡的笑着,这几年已经很熟练了,客套又不失亲切。江临和林煜才发现,原来四年足够让两个人满目疮痍,也足够让感情一片狼藉。
“偏头痛?还真是糟糕。”
“日子逍遥,没什么糟糕的。”
“可是我还爱着你,挺糟糕的。”
“有多爱我。”
“爱到死。
爱到
你死
,
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