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H市不愧为国际性的大都市,在苏定看来这个城市的状态终于有五年后的Y市的模样了,H市这样的大城市对于苏定来说虽然发达程度没有达到预期,但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前世都没有来得及触及的地方,好奇心总是有的。
而苏妈妈又是有些小孩子心性,所以也玩的很开心。去了一些风景名胜之后,苏爸爸拗不过苏妈妈就带着一家三口去了步行街。当时H市的步行街还是在全国范围之内第一个提出来的,但是也不妄废他是国际性大都市的称号,搞得有声有色的。
苏妈妈本来是打算买衣服的,但是在这步行街上入驻的商家都是些大牌子,苏妈妈不舍得买,但是也不舍得走,逛街是女人天生的爱好。只是看着就觉得很好,很开心,反正试试衣服也没关系,又不要钱。
苏定和苏爸爸就苦逼了,苏定觉得自己的腿都要断了,苏定累的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看着旁边装饰用的假花发呆,迷迷糊糊的想起前世看的一篇文章,女人之所以会喜欢逛街,是遗传的。因为母系社会的时候,是由女的出去采集捕猎,所以现在女人就喜欢逛街。然后苏定笑了,自己真的是糊涂了,怎么到现在还记得这种有的没的东西。
好不容易苏妈妈觉得她有点累了,苏定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喂,喂。】苏定听到了一阵试麦的声音,抬头看见对面零时搭起的台子上摆着电子琴,吉他,架子鼓什么的,还有几个男生看起来像是歌手的,这是准备唱歌的乐队?
因为刚刚的声音很多人都注意到了那里的情况,鲁迅说过,中国人喜欢围观,所以理所当然的台子那里站满了人,苏定也被妈妈拉着去了那里。
这个时候的摇滚乐还没有流行起来,像苏爸爸和苏妈妈这样的小镇来的人甚至还没有见过这一些的乐器。苏定也是蛮有兴趣的,好像有好久没有听到过快歌了,这个年代的摇滚还是很纯正的,没有后来的那一些的电音合成,有如魔音绕耳,实在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苏定不是专业的,只觉得这些歌唱的还行,但是别人却不这样觉得,这个年代的人不能接受这么快节奏和吵闹的歌,还有这些个摇滚歌手的穿着在他们看来,简直是不良少年,五颜六色的头发,爆炸式的发型,暴露的衣着,在这个还有些保守的年代,接受度不是很高。
但是苏定的关注不在唱的人和唱的什么上面,他注意到的是,在这一群二十几岁的青年后面,竟然有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这本身就很显眼了,但是更奇怪的是这个孩子似乎是现场的导演?
二十几岁的年龄正当时谁都不服的年纪,怎么会服一个小孩?就算是这个孩子的身份尊贵也不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是苏爸爸和苏妈妈没有给苏定去思考的一个机会,就拉着他走了,接下来的几天里,四处游玩的苏定早就把这一茬忘的一干二净。
一个礼拜以后苏定就回到了小镇,继续着自己的生活。谁也不记得那个小小的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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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几天浅镜小小的偷了一下懒啊,本来应该写的细致一些的,但是现在。。。啊。。果然不能一边看天天向上一边写啊,差点都写崩了,不过真的很搞笑。就这样吧,以后有机会再来修这一章好了。唔,我的更新时间不稳定的说,我不知道民那是什么时候来看文啊,所以我真的有很勤奋的日更了,不要觉得我没日更啊,唔,现在我的标点符号还有问题么,要是有问题留言告诉我啊。唔,就是这样,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