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奕轩原本一条腿已经挂在阎王门槛上,没钱没朋友,他就是个狗也不理的垃圾,幸而林小野一锭金子把他的命给拉了回来。
鬼门关走一趟,文奕轩的神智也稍微清醒了些,他隐隐约约想起自己受伤时发生的事,不知道为何心里腾起一股莫名的感受。
不知道为什么,他似乎觉得林小野并不是个普通跟班,也不是来帮来先文送钱的,不然他应该不会说出那句:“如果你比武招亲没有夺冠,我就送你去和阎王见见面。”
知府府的招亲写作比武招亲,实际上却是比文招亲,想来是知府的文化水平不怎么样,理解不了比武这个词的意思,搞出了一通乌龙:比试比的是文,报名的却多半都是武夫,其中有一部分甚至目不识丁,考题一呈上来,是一个赛一个的懵逼。
不会有文人想要跟那群髯虬大汉比武,大部分人只是看到竞争对手们身上块块的肌rou就心生退意,错失了机会,导致最后报名的文人只有不过五人,其中三人会文会武却都不Jing,长于作诗解文的只有文奕轩和许信牙两人。
写这篇小说的作者不通诗文,所以文奕轩身体的原主作的完全是一堆烂诗,可就凭这些烂诗他都夺了冠,可见比赛的竞争是多么的不残酷。
文奕轩对这次招亲势在必得,大会都还没开始,席月音在他心里就已经变成妻子了。至于那些他被诬陷的剧情……他已经完全忘记了。
文奕轩是个穿书人,可他却没有半点穿书的觉悟,剧情被忘到九霄云外,连自己是个耽美文攻君都给忘了,念着想着要左手软玉,右手温香,怀揣金银,大赌四方,他是春秋大梦做得香,一心想把神仙当,可惜世事哪有这么好,折腾来折腾去,全像是挨了神明一巴掌。
文奕轩做着梦,沈挚也做着梦。文奕轩做的是不费吹灰之力成为人生赢家的梦,而沈挚做的则是一个饵钓空一座湖的梦。
上官儒怎么也没想到,沈挚就出去兜了个圈子的功夫,竟然把来先文给逮回来了,回来后,沈挚在一边儿喝着小茶,翘着二郎腿,打量着来先文,目光隐隐透出几丝狠戾,一点儿也不像个圣母。
来先文缩缩脖子,只觉得自己现在是横在沈挚砧板上,只等那一刀砍下来了。来先文并不笨,可这会儿他还真想不出什么好的逃脱法子了——那什么闭气神功,简直是犯规!
来先文很不安。
上一世他虽然顶了个“沈挚真爱”的名头,但他现在实在不敢说自己了解沈挚,沈挚并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是个单纯的圣母,而似乎是黑芝麻馅的汤圆,外面白,一口咬开,里头全是黑的。
不过还好,被抓住的是聪明些的来先文,如果是林小野,估计这会儿已经点爆了沈挚的怒气弹,被炸得尸骨无存了。
“不管林逸之在哪里,他这回都跑不掉。”沈挚冷冷说,“过不了多久,你落在我手上的消息就会传遍全城,我已经布好局,你母亲和林逸之至少有一个会落网。”
来先文抬起可怜兮兮的脸,眼睛里盈满泪水:“如果他们谁都没有来,你会把我怎么样?”
“我会很同情你。”沈挚慢慢道,“然后杀掉你。”
看着来先文漂亮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煞白沈挚突然间打心底里感到畅快。
不管怎么样,反派觉得心塞的时候,正派总会觉得长出一口恶气。
作者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