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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律所进来一个老太太,栗寻和另一个实习生招待了他们。
老太太一开口就声泪俱下,哭着求着栗寻他们要帮她。她哭的太惨,又一把年纪,抓着栗寻的手像是抓住包青天。
栗寻他连他们这边咨询是要收费的都没好意思说,默默的把人引到咨询室,让实习生给她倒了杯茶,然后听她说案情。
老太太哭了一会儿后开始和栗寻他们讲案情。实习生做记录,全部听完栗寻理了一下思绪。
案子并不复杂,就是两个小孩子不知为何起了争端,犯罪嫌疑人冲进被害人家里,直接捅了几十刀。被害人脑袋和身体就靠几块rou勉强连接着。
犯罪嫌疑人那边做笔录是说因为打游戏起的争端,但是被害人家属这边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说法,他们觉得就是抢劫后杀人。
是刑事案件,还在侦查阶段。
老太太一直问栗寻对方能不能判死刑。
栗寻耐心的给她讲,如果按照她说的,两个小孩都只是十一二岁,虽然出了人命法院也是不可能判死刑的。最多只能争取无期。
老太太这边是非常不能理解,她说她家的小孩子也是未成年,为什么法律不能保护她家的小孩子?
栗寻只能和她讲这是法律规定。
老太太又问了很多问题,栗寻也都一一和她讲了。最后老太太问栗寻这种案件律所接不接,栗寻告诉她可以接,但是有收费,按阶段收费,问老太太是要从哪个阶段开始委托。
老太太表示自己什么都不懂,全部都委托吧。
栗寻建议她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是四千,等到时候看了卷宗之后再确定要不要继续委托。
老太太同意了。
栗寻让实习生拿一套委托手续过来。
问题来了,委托手续一般都是要当事人自己亲手写再摁手印。但是老太太怎么都不肯自己签名,她说自己没有读过书,让栗寻帮忙代签,然后她按手印就好了。
栗寻有些为难,这样做不符合规定啊。
老太太一直讲自己眼睛花了手也抖看不清,栗寻被磨了半天,都有些动摇了,想着代写之后她肯摁手印追认也是可以的。
碰巧周崇钟和当事人回来,看栗寻这边像是遇到难题的模样进来看了看。
栗寻把情况和周崇钟讲了,周崇钟却显得非常的冷酷,一点都不为老太太的眼泪所动容。他口气还是很温和,但是态度非常的强硬,他要老太太必须亲手写名字。
老太太把刚才和栗寻讲得话重新和周崇钟讲了一遍,周崇钟摆摆手不听,“你让家里年轻的人来,如果要委托的话,这个一定得自己签,别人代签不行。”
老太太不满意周崇钟的冷酷,说如果不能签就不委托了。
周崇钟完全不当一回事,直接说你回去想想没事。
老太太气呼呼的收拾东西走了。
周崇钟让实习生先出去,实习生觉得他们可能做错了什么,也心慌慌的收拾着纸币出去了。
屋里没人了,周崇钟开始教育栗寻,“下次这种情况必须得要让当事人自己签名,尤其是这种不认识的。她是你朋友还是你亲戚,你还想帮她签?出了事情你担责任?”
周崇钟很少发火,他今天这样都算是在说重话了。栗寻被他说得很没脸,一直低头嗯嗯嗯。
因为周崇钟的客人已经在屋里坐了,周崇钟抛下一句下次注意点就出去了。栗寻在屋子里面收拾了一下情绪再出门。
一出去实习生就很担心的偷偷过来问,“周律师说什么了吗?”
“没有。”栗寻勉强笑笑,“他就是说不要帮当事人签名。”
“恩。”实习生点点头,“也是,万一老太太回头就不认了确实也麻烦。”
对啊,万一到时候老太太不认呢?这么简单且重要的点他刚才为什么都没有考虑到?所里也三令五申过了,程序上的问题千万不许抱侥幸心理,一是一二是二,可是他刚才怎么就没想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