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欢心里感激,拉过迟母的手:“放心吧妈,我没事的,今天不回来吃午饭了,有点事情要处理。”“可是……”迟母的嘱咐还没结束,迟欢已经穿好鞋,朝迟母挥挥手,跑远了。“这孩子,身体好没好啊就往外跑。”择菜的阿姨接话:“我倒觉得欢欢挺好,病刚好就应该出去走走,别闷在家里,对她不好。”等迟母走近,阿姨悄悄说:“以前没见她这么开心,是不是谈朋友了呀?”迟母一愣:“没听她说过。”“这种事情女孩子怎么可能主动说的嘛,我听说啊,昨晚……”迟母耳朵凑过去,听完眼睛一亮,随手拿起手机,给一个联系人发消息:[你等着输吧,5000拿来。]迟欢出了门,没让家里司机送,而是打车前往南雅市最高级的一家购物广场,准备先把自己收拾好,再解决其他的事。对家具不上心,不代表她对自己不上心。原主银行卡里的钱很多,是迟欢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迟欢在心里大概算了算,从头到脚所有的理想设计做完,顶多花个零头。商场里人多,小莫不能陪她聊天,一个人慢慢悠悠在商场里逛。抬头一看镜子,迟欢放下手里正在看的衣服,直奔楼上。二楼尽头,有家理发店的水平在南雅市都出名,迟欢推门进去,看到个熟人。本文女主,张书书。两人在镜子里对视一眼,张书书十分惊喜,趁着理发师去拿东西的功夫,冲到迟欢面前:“迟欢!真的是你!”那天迟欢落水时,张书书也被吓了一跳。随后有个人跳入水中,把昏迷的迟欢捞上来,随后被众人围着,送到二楼客房。一眼望去,面前的人非富即贵,都是张书书在杂志上才见过的人。她那时才知道,救她的人是迟欢,是要跟纪家联姻的大小姐。“人太多了……我找不到你,没能亲口对你说一声谢谢,我很遗憾。”张书书拉起迟欢的手,“真的很感谢你。”迟欢:“别客气,我嘛,见义勇为好市民。”张书书羞涩一笑。在店员指引下,迟欢在张书书旁边坐下,原本是店里的理发小哥来招呼她,几分钟后,突然被喊走,从后面出来个染着银白色头发的中年男人,站定在迟欢面前。身边的理发小哥打趣:“哟,术爷今天亲自上阵了?”被喊术爷的男人笑笑,没说话。……到付钱时,术爷朝迟欢抬抬手:“你不用付,记得给我口头做做广告就行。”迟欢:“?”在迟欢疑惑的眼神下,术爷轻咳一声,和盘托出:“老板娘不用亲自来的,这是名片,我提供□□。”
老板娘?是纪正初?难怪最后换成了不经常出场的术爷。怪她没有过过有钱人的生活,一时间没办法适应。看迟欢有些不好意思,术爷直接把她和张书书推出去,双手拦着大开的玻璃门,笑着让两人下次再来。迟欢攥着卡,和张书书面面相觑。本来,迟欢是想来过把刷卡的瘾,现在倒全承了纪正初的情。暴富的瘾没刷上,好感度还是要好好刷的,迟欢挽住张书书的手:“一起吃个午饭吗?”张书书点头,两人立刻找了个楼顶的餐厅。张书书悄悄瞥了迟欢一眼,小声道:“迟小姐,你这样好好看啊。”迟欢对原主这张脸很有自信:“你也不错,头发剪短,都市丽人,非常干练。”见到迟欢进来,餐厅店长迎上来,主动把两人带到包间,还贴心地关上了门。看起来又是因为纪正初。迟欢心里有点淡淡的不适,很快压了下去,开始跟张书书聊天。按照原书剧情,那天晚上给张书书解围的应该是男主,现在被她救了,男女主大概率还没有感情开端。迟欢不太放心,开始慢慢套话:“那天之后,林茜找你麻烦了吗?”张书书摇头:“没有。”她微微垂下头,“我就是地方台的小娱记,他们……你们这样的人,我以后也不会有机会再见的。”听这个意思,不管是她迟欢,还是林茜,还是原书男主李黎,张书书都没再见过面。迟欢把面前的两套餐具擦干净,心里慢慢有了计划。张书书能把长发一把剪完,遇上的事一定不小,迟欢问:“刚才看你脸色不好,怎么了?最近过的不好?”张书书放在桌上的两只手攥成拳,大拇指互相按压到发白,露了个苦涩僵硬的笑容:“总体还算顺利。”“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尽管说。”张书书嗯了一声,没多说话。包间里只有迟欢和张书书两个人,小莫悄悄爬上来,说道:“友情提示一下八八一六,在原书中这里,张书书在下楼时崴脚,被男主李黎一把接住。也是从这里,张书书开始对李黎有好感。”迟欢:“懂。”侍者推门进来上菜,系统连接中断。张书书吃饭和她为人一样,安安静静,在迟欢面前拘谨小心,害怕说错话。出身普通家庭,现在是一个小小的娱乐记者。面前的人呢,家境优渥,不说那件大衣,单说里面的裙子,就撑得上她好几个月的工资。以后就算做个家庭主妇,也不会担心生活拮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