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近傍晚,都市的夜生活逐渐拉开帷幕。城市干道上车流渐息,贫民窟也已经集体断电,只有CBD依旧人声鼎沸,维持着灯红酒绿。
城市最繁华的地段和最贫穷的垃圾场优一道墙分开,在富有者一侧的墙边是一栋纯白色的跃层式酒店,足有1032米高,楼顶的天线在夜幕下rou眼已无法看清。它的门窗都采用爱奥尼柱式大理石装点,整栋楼由建筑师高迪亚设计,兼具古希腊的高雅与现代艺术的简练。
酒店顶层是奢侈的复式套间。他装模做样地在门板上扣了两下就掏出采集好的指纹样本开锁溜了进去。
这里的服务生都穿着宽袖衬衫,他打晕的那位身材微胖,衬衫袖子松松挂在他胳膊上,在他急于关门的时候夹在门缝里。
“哔——”
“我Cao。”一直到他把袖子扯出来关上那扇镶水晶的破门它才停止尖叫。
“大哥,你认真的吗?”耳麦里传来搭档的声音。
“他妈要是因为这破玩意失败了,我绝逼把这破门拆成木头枝子。”
“行了,你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赶紧吧。”他打赌这坏小子在憋笑。
屋子里无外乎寻常奢侈酒店的设施:红木茶几、真皮沙发、无法让人欣赏的诡异的艺术品、不晓得能有什么鬼用的超级大床。沈云这么多年逍遥法外是有他的机灵之处的,李子仁一边像老鼠一样东闻闻西找找,一边暗自感慨。如果不是帮派里出了内鬼,谁会想到住在西兰大酒店顶层的商贾蒙博托·查拉达其实是位彻头彻尾的黄种人,蓝星最可恨的法外狂徒沈云呢。
他在屋子里转了不下三圈,转的头都大了也找不到任何沈云的个人物品。这傻逼难道连衣服都不换吗?离预计撤离时间只有十五分钟了,再不行只能——
吱呀。
门开了。
从玄关到客厅的灯一盏盏亮起,皮鞋的声音在门廊戛然而止,应该是房间的主人换了拖鞋。
啪嗒,啪嗒。
沈云走进客厅后没了动静,他猜是在沙发上小憩。
而他蜷在那张变态大床底下。
“纣王,纣王,”他反复压低嗓子呼叫总部的搭档,却没有回音。
床的高度很低,他蜷在下面感觉浑身血ye都流通不畅,双腿甚至都快没有知觉了。
没有总部的回应,十分钟内特勤人员不得贸然行动。他恨死这条破规定,却不得不在心里默数到十分钟结束。
啪嗒,啪嗒。
沈云忽然起身,向床一侧走来。
淦他娘的,他就非得在九分半的时候想起来自己有个配置叫床吗?
李子仁浑身的血ye都趋近冰冷。再近一点,只要再靠近一点,他就能采取plan B,宰了这个狗娘养的。没有资料,他不知道沈云的拳脚功夫到底有几分,但是如果逼不得已,他应该至少可以和他同归于尽。
啪嗒。
咚。
咚咚咚。
拖鞋声拖拖沓沓离开他附近,听起来不情不愿。
“先生,你要的都在这里。”一个男声,应该交给了沈云一个箱子,因为他隐约听到玄关箱子落地的撞击声和门关上的声音。
这个距离沈云应该听不到他的声音,感谢这大的诡异的破房子。
“纣王,纣王,计划有变,你他妈到底能不能启动应急预案!”他忍着怒火努力把音量降到最低。
刺啦——
耳麦像是老旧扩音器一样发出刺耳的尖锐鸣声,他下意识要伸手去摘,却发现手动不了。
他都没来得及惊恐,耳麦里终于传来了人声。
“能呀,太能了。”
不同于纣王的nai声nai气,男人的声音浑厚低沉,带着显然而刻意的愉悦。
Cao。
他妈的。
完犊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