荞月是个孤儿,从小便被养在红寄馆里。红寄馆是一个供人逍遥快活的地方,里面各色人都有。
可是这么一个在锦州城名声在外的“乐馆”(玩乐的馆),却在一夜之间被官府查封,里面的所有人通通被抓了起来,发配到各个官人府邸做奴或是赶到偏远边塞之地做苦工。
荞月是个小美人,生的极美,尤其是一双桃花眼,就跟会摄魂似的,让人见了就想按在床上。
他手上脚上都戴着镣铐,在被抓之前故意往脸上抹了灰,还故意撕破了自己的衣裳弄得破败难看,于是,荞月被分到了去做苦工。
以前在红寄馆里,他都是蒙着面跳舞的,因为nai妈,就是红寄馆里的妈妈,荞月一向叫他nai妈。nai妈说他腰和身子比女人都好看,就让他带着面纱给来的客人跳舞。
不过,他只是跳舞,从不接客。
荞月被一众看守他们的官兵们催着快点走,可是他一向都没吃过什么苦的,白皙的手腕和脚腕上都磨出了血,疼的荞月直皱眉,步子也愈发慢。
一个官兵见他走的如同刚会走路的孩童,狠踹了他一脚。荞月本就瘦弱,踉跄着摔倒在地上,荞月想爬起来却每次都失败。
为首的官兵头子听到声音走了过来,瞅了人两眼,命人打水来将人脸上的灰擦掉。荞月眼睛慌乱,心脏剧烈跳动着。可他无法,只能任凭一张无可挑刺的美显露在人面前。
众人见到荞月的脸都有些讶然,官兵头子令所以的人原地休息一会儿,提着荞月到了一旁的树林中。
荞月眼中泛着水光,衬着一张白脸更加魅惑。
官兵头子坐在一块石头上,玩味的说:“给我跳支舞。”
荞月站在人面前,双手轻轻往前一举,像是在说:有镣铐我跳不了。
官兵头子没什么耐心,拿出鞭子往地上一抽,激起一阵尘嚣,“就戴着镣铐跳,快点儿!”
镣铐长度根本不够荞月摆动身体跳出完整的舞蹈,反而更增加了人手腕脚腕的痛感,没舞动几下,荞月就摔在了地上。
官兵头子被败了兴致,啐了一口唾沫,起身走到荞月面前,扬起鞭子作势就要抽荞月。
鞭子的破空声让荞月闭紧双眼等待皮开rou绽,可是没有。
一个灰蓝色身影出现,手中抓着那要落在自己身上的鞭子,轻笑一声后,动作迅捷将鞭子收紧拉近,将官兵头子翻转在地,踹了人一脚后后偏手使了几分力道将人砍晕。
男人回过头来,蹲下身子,看着荞月打量了一番,眼角带笑,弯着薄唇轻轻开口:“是个美人。”
荞月惊惶着睁开眼睛看着面前的人,他不知道此人到底是要帮他还是也要愚弄他。
“你有两个选择,一是跟着我找个地方把身上的伤口包扎一下,二是等那边的官兵找到你或者那个官兵头子醒过来,结果会如何你应该清楚。你选哪一个?”男子笑着开口道。
这两个选择...只要不是傻子都会选第一个吧。
荞月伸出手指,比了个“1”的手势,意思就是选择第一个。
男人笑了笑,走到官兵头子身旁摸了摸人身上,找到钥匙后给荞月打开了手脚上的镣铐。
腕上因为镣铐的摩擦,有些地方的血迹都已经半干,甚至有加重的趋势。
男人将荞月扶起来,“小美人儿,抱住我的腰,不然等会儿摔下去我可不负责啊。”
荞月睫毛闪了闪,依言环住了人的腰侧,男人见他如此听话,心里更觉这个小美人儿可爱的紧。
男人也环住荞月的腰,脚下用力,一跃而起,穿梭在影影绰绰的树林间。
男人的轻功极好,荞月只模糊的看到一排排丛林闪逝而过。
在一个小木屋前,灰蓝色身影和怀里抱着的人稳稳落地,荞月身形恍了一下,男人一把将人扶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