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肯定不行。
早在这念头闪现的一刹那,他就非常无情地将它掐灭在萌芽阶段。
且不说面子上下不下得来,那两位姨娘是肯定容不下他的——尤其刘氏表现得太过明显,处处与他不对付。
过了一年多连顿热饭都没吃上的日子,秦晓觉得自己的事业心已经被磨灭殆尽,现在每天所想的,就是能够自力更生,起码吃上口热饭,让nai妈和侍婢们逢年过节都能穿上新衣服。
商业帝国的理想已经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身边的人。
这样想着,他把眼光再次放到小吃上。
垂眼就瞥见旁边一个炸细油条和大麻球的铺子,铺子面前排着长队,看来这家生意不错,连带着隔壁的煎饼铺子和豆浆店生意也兴旺起来,三家老板跟客人有说有笑,简直乐得合不拢嘴。
‘做点有特色的小吃,应该来钱比较快。’在这个地方,要放长线钓大鱼得有一定的资本积累,不然以他四岁小娃娃的身高,站在别人面前首先就被鄙视了,说的话自然也没多少分量。
秦晓想了想,觉得青儿脑子还算灵光,没有功法纯粹自行领悟,都能修成高手,那么让他依样画瓢去找人谈应该不是难事。
他没打算自己开店,而是希望隐藏起来,做个股东之类。
要做特色小吃,首先要了解大陆的作物。秦晓当即吩咐青儿离开坊市,两人去菜市转了一圈,意外地发现有一种在地球彪悍横行两千余年的农作物——马铃薯。
土豆这种东西,两千多年的岁月里,它几乎没有为适应生存环境而改造过自身的基因;秦晓唯一遗憾的,就是在人类科技发展的短短几十年内,它就被改造成了转基因土豆……
这算科学的伟大胜利?
秦晓对此嗤之以鼻。看见市场上那么大个的土豆,他脑海中立即闪过“转基因”三个字。
“青哥,放我下来。”菜市已经热闹过,被挑拣下来的叶子丢了一地,秦晓丝毫不在意,脚一踏到实地,便转向旁边的菜农,“阿伯,你这土豆好大个!”
“这是哪家的小少爷?”菜农满脸胡茬,脸上还沾着一点浮灰,他好笑地看着秦晓,“俺这土豆就是因为个小,才卖不掉的。你看旁边的摊,哪还有什么剩下的?要不是俺家土豆个小,拉不出好看的花,早就有酒馆来收了。”
秦晓着意看了一眼,才发现两个又青又小的土豆窝在角落里。发青的土豆,显然是不能吃了,肯定是挑剩的。
仔细了解,秦晓才知道,原来这里的土豆,因为天地灵气浓郁,个头异常大,每年土豆都是自家留种,绝对跟转基因没有半点关系。
像秦晓看到的那种又青又小的土豆,一般卖不完都是直接丢掉,不是优质个大的土豆,留做种都是不要的。
酒馆收土豆,也是为了做成下酒菜。附近地区土豆产量相当高,因此价格相对便宜。酒馆收了便宜的土豆,做成的下酒菜却丝毫不掉价,再加上还有一些烤店,专门给酒馆供给各色烤土豆,土豆的行情也算不错。
眼看着天光大亮,他们出来没告诉旁人,再不回去恐怕nai妈要急。无奈,秦晓只能让青儿赶快带他回去。
临走时候,还没忘记打赏菜农一点小钱,权当收买信息。
作者闲话: